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法规处处长林红和她的6位同事,近日领到了由省司法厅颁发的公职律师证书,成为该市首批公职律师。公职律师不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,不得在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兼职,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非本级政府或本部门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。(董小军)